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现将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贷款进行批量转换,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本公告所称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批量转换规则
我行将于2020年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个人贷款,按照以下规则统一转换为LPR加减点的形式:
(一)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的利率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加减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且在原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二)转换后,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一致;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由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上述加减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三、温馨提示
如您不接受批量转换,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通过我行手机银行如下路径“登录/注册-我的-服务与设置-存量个贷利率基准一键转换”办理或联系贷款经办行处理。如您对我行2020年8月21日已实施的批量转换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行或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111-6558。
感谢您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华商银行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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