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最近颁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自2007年元月一日开始,凡上一年度全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包括暂免征税的买卖股票收益)的个人必须在次年3月31日以前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全年所得和纳税情况。如何根据自身情况合法纳税呢?本期专题为您指点迷津。
自行纳税申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后,计算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在申报期限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详情>
2.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等,在申报期限内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详情>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申报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 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或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境外取得所得 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其他各项所得 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年终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通过电文、邮寄,或直接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如果在过去的一年中曾经做过公益捐赠,你捐赠的数额是可以获得部分或全部抵扣的。您曾经为社会贡献爱心,通过自行申报感受社会向您的爱心回报。

申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