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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存款账户(除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外,其他临时存款户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核准)
开设“临时存款账户”所需的资料:
1、各类单位客户的证明文件(如下表);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非法人(负责人)本人来开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单位法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 位适用);
请填妥以下由华商银行提供的表格:
1、《华商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印鉴卡》一式三份;
3、《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4、密押协议书(如需)
注1: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注2: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注3:开立临时存款账户(非验资)需提供加盖公章开户资料正本复印件两套。
注4:临时存款账户(除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外,其他临时存款户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深 圳中心支行核准) 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单位客户 |
证明文件 |
异地设立临时机构 |
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
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 |
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
外国及港、澳、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 |
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准入证明 |
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 |
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
注册验资资金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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