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
|
联络我们
|
网页指南
>>
简体中文
|
English
关于华商
个人金融
企业金融
结算及融资
其他业务
香港相关业务
离岸业务
分支机构
加入华商
主页 >>人民币帐户
基本存款帐户
临时存款帐户
一般存款帐户
专用存款帐户
异地存款帐户
请选择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香港金融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开设“一般存款账户”所需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2、《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4、企业章程(企业法人客户);
5、法人代表证明书;
6、非法人(负责人)本人来开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7、预留印鉴为非法人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8、单位法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9、已在他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10、近期三个月水、电或电话费扣费通知单(如通讯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同);
11、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名单(企业法人适用,深圳市以外企业才需提供);
12、董事/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适用);
请填妥以下由华商银行提供的表格:
1、《华商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印鉴卡》一式三份;
3、《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4、密押协议书(如需)
注1:
单位客户因向本行借款而需要开户,应出具借款合同。
注2:
单位客户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加盖其单位公章的正式公函 。
粤ICP备 07504249号 版权所有:华 商 银 行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10号东风大厦一层
电话:0755-83786833 传真:0755-83257955
银行简介
华商动态
定期报告
企业文化
联系我们
个人存款
个人外币按揭贷款
企业存款
贷款业务
人民币结算及融资
外币结算及融资
财务增值服务
保管箱业务
两地快速结算
两地便利融资
赴港上市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