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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用存款帐户
  异地存款帐户
 


     
    开设“专用存款账户”所需的资料:

    1.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3.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4. 企业章程(企业法人客户);
    5. 法人代表证明书;
    6. 非法人(负责人)本人来开户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7. 预留印鉴为非法人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8. 单位法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9. 已在他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正本复印件;
    10. 近期三个月水、电或电话费扣费通知单(如通讯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同);
    11. 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名单(企业法人适用,深圳市以外企业才需提供);
    12. 董事/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适用);

    请填妥以下由华商银行提供的表格:

    1. 《华商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2. 《印鉴卡》一式三份;

    3.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4. 密押协议书(如需)

    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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