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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银保监局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消费风险提示

 

为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银保监局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以疫情为名实施诈骗、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广大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

疫情期间不法分子主要通过以下手段实施诈骗:一是冒充平台客服,谎称受疫情影响,航班、车次取消、网购物品断货、旅行合同取消等,要求消费者按照其指定方式办理退票改签、退款等业务,提供银行卡号、密码、动态验证码等信息,借此实施诈骗。二是谎称有内部渠道可以购买口罩、消毒液、特效药等防疫治疗物品、提供医院住院床位,或谎称其家人、朋友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在医院救治,要求消费者进行转账汇款,实施诈骗。三是在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流动密集区谎称疫情期间需经过体检才能乘坐交通工具,或以办理“健康证”为名骗取消费者钱财,实施诈骗。四是冒充慈善机构、民政部门、医院、医生等群体向消费者发送“献爱心”的虚假募捐信息,利用消费者的同情心实施诈骗。

深圳银保监局提醒您,在进行日常金融消费活动,如付款、汇款、转账等行为时务必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肺炎疫情实施诈骗:

一、不轻信。不轻信自称是“民政部门”“医院”“慈善机构”“客服”等人员所提供的任何信息,若有购买防疫物品、捐款等需求时应通过官方平台和正规渠道进行。

二、不透露。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及相关信息,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

三、不点击。若遇到航班、车次取消,网购物品断货,旅行合同取消等事项,应拨打航空公司、铁路部门、购物平台及旅行社的官方电话进行核实,不直接拨打短信中的电话号码、不点击短信中的不明链接、不扫描他人提供的不明二维码。

四、不转账。在转账汇款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如账号、账户名称等关键信息,不向身份不明的第三人转账。若经核实后,确有需要转账汇款,请务必保管好转账凭证,及时跟进款项进度。

五、不慌张。若遭遇电信诈骗或发现电信诈骗线索,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深圳地区的消费者在报案的同时还可拨打0755-81234567深圳反诈专线寻求帮助。

 


(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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