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渠道
工行指定营业网点、电子银行、自动柜员机。
☆ 操作指南
1. 联名账户开户
全体联名账户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地区已开立的业务操作卡,到我行营业网点共同填写《个人联名账户开户(变更)申请书》,签订《个人联名账户管理协议》。
2. 联名账户销户
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须持本人业务操作卡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对销户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以及定期账户提前销户,须出示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联名账户续存
活期账户可以续存,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凭其业务操作卡通过我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单独办理续存。
4. 联名账户支取
(1)定期账户的支取业务只有共同办理方式,且必须一次全额支取账户内款项,活期账户有共同办理和授权办理两种方式。
(2)选择授权办理方式的活期账户能办理异地支取。
5. 联名账户变更和查询
(1)活期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对联名账户开户时约定的部分内容办理变更。可变更内容包括:支取业务办理方式、授权支取累计限额。
(2)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凭其业务操作卡通过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和自动柜员机单独办理联名账户的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