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金融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强化企业开户管理,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方便快捷的业务办理服务
单位客户可携带开户证明文件在我行各网点柜面直接办理,无需预约。
二、统一标准,服务规范
(一)开户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详询开户网点。
(二)开户业务服务标准
客户可在我行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www.cmbcn.com.cn)查询开户业务介绍。
(三)开户业务收费标准
自2019年9月25日起,我行已取消单位账户开户费和单位账户管理费。
(四)开户业务办理时限
原则上收到客户的柜面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企业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因客户提交资料不全、有误或存在其他原因需客户更新、补充业务办理手续的,我行将在客户提供完整资料后办理。
(五)开户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
1、网点咨询电话:
营业部:0755-23825528
深圳分行:0755-22663057
科技园支行:0755-86693025
广州分行:020-38082335
2、华商银行客服热线:400-111-6558
3、人民银行深圳中支服务监督电话:0755-25590240-415
三、账户风险提示
1、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伪造证件开户;
2、不得出租、出借、购买、出售银行账户;
3、不得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或协助他人进行洗钱、恐怖融资、逃税、逃废银行债务、套取现金、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小微企业银行账户开立服务规范负面清单
一、不得要求小微企业提供与大中型企业相同的详细、完备的经营情况材料。
二、不得仅以注册地址集中登记地、以自有或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地址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三、不得仅以办公场所较为简单、没有企业门牌、雇佣人员较少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四、不得将是否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初创小微企业开立基本账户的条件。
五、不得仅以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等理由拒绝开户。
六、不得要求小微企业存入大额存款、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七、不得出于成本收益等考虑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八、不得以账户开立成功后待激活、预留印鉴启用等方式影响账户即开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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